在巩义双气初装费取消了么,看到2012年8月有网友反映过这个问题,贵单位回复:根据在2011年2月10日后,对城市中心规划区内实施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含财政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配套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70元。
本人查看巩政文〔2011〕33号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后,发现文件中还有一条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凡建设项目属住宅类,城市配套费70元/㎡应并入房屋销售综合成本,不能另外收取。”
请问一下如果我买的是商品房,那么这没平方米70元的配套费用是由我个人支付还是由开发商支付
同时有网友反映有线电视开口费交300元是否合法,贵单位回复: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费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涉及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申请办理开通、移机等手续,一律不得收取费用。那么是不是意思就是市区内是不允许收有线电视开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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