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镇金秋乐园小区开发商与业主签定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物业公司(法人:开发商经理冯军)强行按1元/平方的标准收取物业费,但交房多年一直没有按协议提供相应标准的服务i,购房合同中的配套设施至今四五年了没有兑现,如:免费为业主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没有兑现)、小区医疗保健服务、每天打扫清运垃圾(现在每周一次)、可视对讲门铃(全部不能正常使用),紧急呼叫系统,小区大门等,并强行对没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停水停电。
我们业主的诉求是:
1.开发商及其下属物业公司立即允许业主正常续交水电费,将水电费交给龙湖镇水电相关企业管理收费;
2.业主强烈要求全面按购房合同完善配套设施,按前期物业协议提供服务,在服务不达标的情况下,降低收费标准。
3.要求物业出示并公示相关部门物业收费许可及收费标准。
业主代表联系方式: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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