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 我们是登封市大金店镇毕家村的党员群众,现就我村村主任毕四光的问题向您反映。 一 滥用职权,村务不公开 2003年——2004年省人大拨款78万元,用于修建我村道路及公共设施,毕四光胡作非为,所用路基和石料强求老百姓集资购买。公共设施基本没有修建,几十万元的款项不知去向。期间村民多次要求公开账目,毕四光以各种理由拒绝,至今没有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二 目无国法,套取国家资金 2004年国家普九工作,毕四光目无公法,胆大妄为,套取国家资金20多万元,并捏造事实,用多人名义私吞国家资金8万余元,用于自己挥霍。 2004年在修建村中道路时,用我村杨文才车辆拉沙运石共计5千多元,毕四光弄虚作假让杨文才开发票1万多元,杨文才一分现金没有得到,毕四光全部私吞囊中,最后用集体2亩土地用于抵账。 三 贿赂百姓,赢得选举 2011年村委换届中,预选落榜后的毕四光,不顾上级的三令五申,在选举的前一天晚上,每人发现金200元,最终赢得选举。 四 弄虚作假 套取国家补助资金 毕四光在任村主任期间,处处与支部唱反调。在今年的公路两边拆迁中,毕四光利用职权套取国家绿色通道资金。国家绿化省道两边道路每亩耕地补贴500余元,因毕四光路边没有一分土地,利用职权私自造在之妻李小敏名下,造册在第二村民组2.8亩。本人名下一亩多造册在第三村民组。两项共计四亩多,每年2000余元计算,8年共套取国家资金1.6万余元。 从国家对耕地施行补贴以来,毕四光之妻名下共造9亩多,毕四光名下10亩多,几年来共套取国家资金上万元。同时他在兼任第三组组长期间大肆倒卖土地上千亩。在去年预备党员转正时,毕四光去年七一前贿赂我村个别党员,行贿镇组织干事。党章明文规定预备期超过2年不得转为正式党员,而他最终在我村党员表决中获得通过,真是可笑之极。 因次,我们恳请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到我村调查落实为盼。
登封市大金店镇毕家村全体党员和群众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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