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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市政府拆除武(陟)惠(济区)黄河浮桥!!!(下派单位:惠济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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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7 15:19: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古荥镇

工作时间

21986小时:31分钟

强烈建议市政府拆除武(陟)惠(济区)黄河浮桥!!!

昨天上午,一辆挂着焦作牌照的大型货车由北向南沿武惠黄河浮桥开过来,此时,一直平静的黄河突然起了浪,浪一层层由北向南卷过来,水声也越来越大。随着大型货车的越来越近,黄河浮桥的桥面被这辆大型货车压得明显降低。看到,这辆货车为五轴货车,车厢封闭。根据浮桥承重舟下沉的程度可以看出,车厢内装满了货物。当走到武惠黄河浮桥南侧第5个承重舟时,货车把浮桥的桥面压得更低了,货车车头显得有点向下栽,像是在下坡,情形让人揪心。据了解,这些五轴货车如果车厢内装满货物,肯定超过20吨,远远超过黄河浮桥15吨的限载标准。 黄河浮桥的安全隐患极大!!!

据了解黄河浮桥需报交通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可至今没有手续,而且浮桥收费站也必须经过省政府批准,但黄河浮桥的收费站都未经省政府批准。他们为什么进行收费???这样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东西都存在了7年了,为啥至今不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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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2-8 08:58:23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我们会尽快查实处理,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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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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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2-8 09:21:17 |只看该作者
真是揪心啊  看来武(陟)惠(济区)黄河浮桥 早晚要出事
看看出事后谁在担责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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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2-8 10:06:46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
自收到您反映的关于强烈建议市政府拆除武(陟)惠(济区)黄河浮桥的问题后,古荥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就此事进行走访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早于2008年12月24日就武惠、武荥黄河浮桥安全问题已专题下发了〔2008〕1号《关于解决武惠、武荥黄河浮桥安全监管问题的协调会议纪要》,会议意见主要如下:
一、解决黄河浮桥安全监管问题应该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
二、鉴于黄河浮桥是武陟县的招商引资项目,武陟县政府应当承担起两座浮桥的监管主体责任;鉴于惠济区和荥阳市政府也有收益,也应当负起第二监管主体责任。
三、交通海事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黄河浮桥的许可、培训、通行标准和行业安全监管等工作。
四、浮桥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的主体责任,在目前我省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之前,要学习借鉴山东省的浮桥管理办法,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确保运营安全。
五、按照省政府有关会议决定,浮桥严禁客车、危险品车辆、超载车辆通行,浮桥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目前应当在浮桥两头设立电子磅,以检查超载车辆);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发现有违反者要严肃从重处罚。
根据会议纪要内容,古荥镇会切实负起第二监管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协调有关单位处理好武惠浮桥的安全问题。同时也建议省市交通、安监等部门尽快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主体,拿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浮桥安全的相关问题。

                                                                           古荥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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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2-8 10:07:15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
自收到您反映的关于强烈建议市政府拆除武(陟)惠(济区)黄河浮桥的问题后,古荥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就此事进行走访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早于2008年12月24日就武惠、武荥黄河浮桥安全问题已专题下发了〔2008〕1号《关于解决武惠、武荥黄河浮桥安全监管问题的协调会议纪要》,会议意见主要如下:
一、解决黄河浮桥安全监管问题应该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
二、鉴于黄河浮桥是武陟县的招商引资项目,武陟县政府应当承担起两座浮桥的监管主体责任;鉴于惠济区和荥阳市政府也有收益,也应当负起第二监管主体责任。
三、交通海事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黄河浮桥的许可、培训、通行标准和行业安全监管等工作。
四、浮桥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的主体责任,在目前我省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之前,要学习借鉴山东省的浮桥管理办法,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确保运营安全。
五、按照省政府有关会议决定,浮桥严禁客车、危险品车辆、超载车辆通行,浮桥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目前应当在浮桥两头设立电子磅,以检查超载车辆);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发现有违反者要严肃从重处罚。
根据会议纪要内容,古荥镇会切实负起第二监管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协调有关单位处理好武惠浮桥的安全问题。同时也建议省市交通、安监等部门尽快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主体,拿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浮桥安全的相关问题。

                                                                           古荥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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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2-8 11:21:59 |只看该作者
拿一个三年前的文件来应付,还是 没有实质内容啊!看来黄河浮桥还要继续危险的运营下去啊!!非要等出事情了才能有所作为吗?请不要冷漠的对待老百姓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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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8-8 21:16:03 |只看该作者
危险大啊。。赶紧从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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