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中原区小岗刘村八组村民,刘小秋是182号户主,家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上有房子,2007年11月城中村改造我父亲搬出村租住在宋庄,后来我父亲听说村里把他的几十年的户主户口本给消了,把我父亲宅基地上的房子记到了两个弟弟的名下,我父亲很生气,不久我父亲得了脑出血瘫痪在床,吃得打碎了吃,屙屎得有人掏,话说不清,2012年11月村民都搬回去住了,可我父亲既没了房子,也没得到一分钱的过渡费,弟弟拿走了父亲宅基地的过渡费和房子也不给父亲拿钱养老,这都是村里不合法的决定,制造了我父亲的艰难,请问领导村里在没有我父亲的同意下私自挪动我父亲的私有财产,合法吗?请领导赐教,我父亲该怎样要回他的合法权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