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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嘉园小区问题(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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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30 13:58: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供电公司

处理时间

2014-1-8 15:56

        市领导,博士嘉园小区水电收费均由物业负责收取,电费还有6度公摊。新郑市相关部门没有给我们住户抄送水和电表单,严重不作为,希望能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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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31 09:57:00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监督。针对帖子中所反映的问题,经过我们调查了解得知,该小区的电力资产属开发商自行购置和建设,产权归属开发商所有,供电公司无任何管理权限。建议网友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或与小区物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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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31 11:14:31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博士嘉园物业与市城镇用水管理所协议规定:博士嘉园小区属物业统一管理,城镇用水管理所按月对博士嘉园小区总表进行抄收,每月向该小区物业出具统一收费账单、发票;小区内住户水费事宜均由博士嘉园小区物业进行抄收。小区居民如需水费账单,可向小区物业进行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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