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于2011年12月16日,做过回复,内容如下:
看到您的帖子后,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心情,您诉说的情况,我局非常重示,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鑫苑现代城和营销代理公司郑州同致行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责人进行了约谈。
对网友发帖反映:“10月下旬到鑫苑现代城营销中心购记,因工作人员失误,购房人要求退购房款”的问题。经约谈两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及多方协调,两公司承诺:一周内将购房人孙治国的购房款(49889元)打到其指定银行账号,绝不拖欠客户房款。
经和发帖人(购房人孙志国)家人联系,对以上处理意见,比较满意。如果网友还有其它问题,欢迎带有关资料直接到房管局二楼接待大厅咨询,或拨打电话咨询:96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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