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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11年4月,按照《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豫编〔2011〕10号)要求,结合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功能定位和发展实际,成立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与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为省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郑州市政府代管,目前机构设置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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