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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县级公路廊道绿化占用责任田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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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12:11: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林业局

处理时间

2012-8-27 11:25

我想咨询下,对于公路两侧廊道绿化时占用的农民责任田和树木是怎样包赔的?是否有一个标准?
【附:此责任田系公路两侧先前被强调为生态林,并享有退耕还林补贴每亩210元的补贴8年,在2010年已结束补贴】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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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4-16 08:07:08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并立即转交先关单位调查办理,结果将及时向您反馈。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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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4-16 23:19:05 |只看该作者
感谢林业和国土关注民生。如果公路两侧廊道绿化时占用的农民责任田和树木没有包赔,那么我们将失去生活的标准,【郑文2009补偿建筑物,我们已经够惨了。2012年的房价和2009的房价差别众所周知,我们尊重领导决定可以搬迁】但土地是我们的命脉。所以我想知道这方面的有关规定,请原谅我这次的问题反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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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4-19 15:47:12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廊道绿化拟占用地块原来已栽植树木,且已经成林,根据郑州市林业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在林业生态廊道建设中对原有树木合理保护利用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建设中尽量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和植物资源,并将之自然地融于建设中,注意保护原生植被,对施工路段现存的古枣林、沙区槐林、杨树林等原有树木尽量予以保留,合理利用,以丰富固土植被,营造朴实自然植物景观”。若根据规划确需占用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采取技术措施进行移栽,原则上不得砍伐。政府要求对廊道绿化占用地块及地上附属物要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包赔。由于您未在文中提到具体县(市、区)具体路段,您可以咨询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了解具体政策;也可以告知我们更详实的信息,以便给您做出更具体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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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4-24 15:08:28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领导您好!
今天看到了您的回复,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解决我们老百姓的问题。我们公路两侧种植的是桐树。对于基层政府所说的树和土地是国家的。占用没有包赔这样的说法对吗?另外我想在咨询一下【廊道绿化占用地块及地上附属物要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包赔】有具体的包赔方案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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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4-25 10:05:58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由于没有更具体的内容,我们一时也没法给您更详细、具体的回复。您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与郑州市林业局生态廊道建设办公室联系,工作人员会详细了解您所反映的问题并给您一个具体的答复。联系电话:67882832。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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