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凯歌书记、郭俊杰乡长:
你们好!继续反映咱们乡的第二个村的问题。另外还有几个村的问题,会慢慢罗列出来,希望黄书记和郭乡长能认真的为我们解决问题。
1.2009年4月,村支书将自己家所在组——第五村民组东沟下的土岭卖给河南省建材厂五车间烧砖,给第五组账进了2万元。其他组卖土少还入账七八万元,不知道村支书侵吞了他们多少钱。
2.村支书把第五村民组11亩基本农田租赁给赵中华个人办的化工厂,18年没有给村民组一分钱租赁费,现在这11亩土地却变更为赵中华个人的建设用地。而赵中华对村民说这11亩土地是他花100万元买的。村民到荥阳市国土局了解情况,得知11亩土地国土局收取20万元,其余80万元哪里去了,村民不知道。
3.2009年7月,村支书父子在土地承包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承包户李青玲的承包地租赁给移动公司建信号塔使用,移动公司每年支付租金3500元,村民组账目显示一次性给此地承包户李青玲2100元,而李青玲及其家人说从来没有收到过这笔钱,至今也没有见过一分钱。李青玲向荥阳市纪委反映,纪委调查发现,这笔钱录取的签名是村支书儿子赵中锋,但纪委说无法判断钱是谁领取了,令人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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