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是这样的,大概在6月5日左右作者中午时刻在上街区新乡路物流园“创新物流公司”收货时,作者记得多给了货物代收款, 当时作者未查看单据,并多给了几百元现金。今天才得知郑州方没有开取其他代收款票据,也就是说我的钱多给了500,票据是245,我结账是745元。“钱不是很多,人品和素质不能遗忘,钱不管多少,在于一个公司处理问题的形象来决定发展,一个负责人的公司永远昌盛。一个不负责任的公司没有道德和信誉可言,消失了也罢。”今天向物流公司求证并查看当天监控,对方开始是同意的。等我到该公司时对方已讹诈为由不予配合,我找到懂监控的人员来,回放查阅监控,对方不予登陆监控密码,以不知道密码为由对我请来的监控人员登记实名工作地址,并吓诉电脑出现问题丢失信息为由等问题全部承担,我请到的监控人员在吓诉中离去。
为了上街区的物流业的规范运营发展。作者在“创新物流”提货时未有见到过什么营业执照,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营运证,税务登记证,更不要说出具发票给提货人,该公司是否有其他不规范违法行为。 我对该公司的诚信等其他问题产生极大怀疑?
作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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