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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由于您举报的郑州达之和科技有限公司,之前已经接到对该公司的投诉,我们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及时的回复您,告诉您该公司的情况,哪里对不起自己的那份责任?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您向公安机关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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