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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2007年9月30日以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按照老办法执行,2007年10月1日以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执行新标准,即城市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每平方米征收170元(含暖气初装费)。我们已责成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您反映的市政规划此处不通暖气,甚至没有走暖气管道的问题,按照工作职能,应向热力公司反映。
感谢你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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