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61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感谢中原工商局对问题的重视 和回复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7-12 15:26: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中原分局

处理时间

2013-7-30 19:48

            桐柏路与汝河路交叉口东北角舒美捷和汝河烟酒之间 桐淮小区一号居民楼下 又准备开一个溢心小厨 还把屋内的承重墙给打掉了 按照郑州市《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居民楼下是不能开饭店的 ,《意见》明确提出想要在此经营,需要得到邻居许可,并到社区开具证明。同时还要告知所在地的网格,由网格负责人登记造册。并且对走后门提出严重警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变相、变通和违法办理、出具有关生产经营的审批手续和证明、说明等。《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市区建成的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开办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想请问咱们的工商部门会给发营业执照吗                                                                          
工商局的领导您好  您好  感谢你们对问题的重视  以前楼下要开饭店 楼上左邻右舍都不愿意没开成 违反规定好多部门没给发证 都过去好多年了现在又开 楼上的和紧邻楼栋上的住户 都给他们争执了好多回了 都反映到办事处和社区了 饭店现在连烟筒都不做 直接对外排放 乌烟瘴气的 都没法生活 感谢你们的重视
            这是药监局的回复     您好 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相关精神,在该饭店(溢心小厨)未达到出具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书面证明或情况说明、《房屋所有证》及《房屋租赁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和具备防治污染的条件,未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之前,我局不会对该店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7-17 18:10: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
    2013年7月11日下午,汝河路工商所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该店做了现场笔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感谢你对工商部门的支持。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24 00:5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