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关于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不开发票的问题,鉴于查处单位需要相关证据才可进一步的查处、落实,不知您是否掌握有该公司发票违法行为的具体证据,若有的话,您可以对其发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请您将证明材料邮寄到或送到郑州市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郑州市陇海中路63号)。邮编450052。您也可以通过国税热线12366-1进行举报。请您留下该商户的具体地址、位置和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更好地为您解决发票问题。 物业费、停车费属于地税部门管辖,建议您向地税部门举报或拨打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举报投诉。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欢迎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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