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鑫苑中央花园东区停车收费的问题答复如下: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六条第七款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经了解,2013年4月份物业公司就停车问题对小区业主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第8项地面车位占用费由40元/月•部调整为60元/月•部,第11项你认为临时停车费2—4元/日是否合理?物业公司反馈的调查结果是:小区共有业主3420户,物业公司入户发放调查问卷2950份,同意的有2584户,占小区总户数的75.5%。小区总建筑面积共计35.5万平方,走访同意户数的总建筑面积27.69万平方,同意率78%。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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