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767|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举报郑州中炬电子科技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软件欺骗一事(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6-19 19:24: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举报

二七分局

工作时间

19874小时:20分钟

首先很感谢郑州社区直通车快速把我举报郑州中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欺骗一事分到有关工商部门解决,但结果不乐观,我把经过说一下,还是恳请有关部门重视此事,第一我举报的郑州中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是钟跃闯,金水区的管辖工商所名叫李冬的领导回复,这个公司没注销现已变更为郑州中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已经变更为名叫郑现华,,说把信息转到变更地,结果二七区工商管理所名叫乔志强所长回复,按注册地址找两次大门紧闭找不到人,就这样不了了之,再打几次电话不是没人接就是再通话中,后又打过几次另个电话回复说有信联系你,可几天啦也没见联系我,其他两个地址东风路信息学院路交叉路财智名座,和另一个郑州市嵩山南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100米阳光四季城2号楼5单元3楼,也回复没找到人,所以请有关部门想想如果工商都这样回复以找不到地址和人就这样不了了之,不是找借口,包庇骗子吗?首先骗子不在注册地办公就是违法行为是在工商部门监督范围的,如果部门工商再不严查不更是纵容骗子嚣张吗?骗子就是利用这些部门不严谨才钻啦政府空子,才让我们这些消费者上当受骗的,所以才再次恳请有关工商部门找到骗子给以公民一个公道,不能以找不到公司和骗子为托辞来推卸责任,一定要解决问题,还我血汗钱!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6-20 17:09:50 |只看该作者
已转二七分局

查看转发帖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板凳
发表于 2013-6-19 23:07:56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工商负责同志:
    我以一位受骗者的身份向您提出几个问题,希望您认真查看,仔细思考并予以回答。
    找不到“郑州中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不是你们工商监管的失职?
    你们找不到公司,可以封锁骗子公司的对公账号,目前郑州很多工商所面对骗子擅自更改办公地点,找不到人,都是采取封锁骗子公司的对公账号这种做法! 你们却显得无计可施?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希望您体谅一下受骗者的痛苦无助的心理。受骗了,首先去公安报案,公安却说属于欺诈消费者和非法经营,没有构成诈骗,不予立案,让我们去找骗子当地工商投诉举报。找到你们工商又说找不到骗子公司,让我们去找公安报案,这不是来回踢皮球吗?这样岂不是骗子公司依然可以逍遥法外继续无忧无虑、轻松自在地行骗吗?是谁在保护骗子的违法犯罪行为?骗子的违法犯罪到底归谁管?受骗者受骗后只能后悔莫及、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吗?
    不过,我坚信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还是正直无私、大义凛然、毫不推卸、伸张正义,对待骗子是怒目相对、嫉恶如仇、忍无可忍的。并且他们也给我们起了很好模范作用!受骗者也从心底深深的感激与敬佩他们!因此即使遇到推诿、不担当、不作为的行政职能部门,我们也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其失职、推诿与不作为行为,最后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制裁这种失职与推诿、不作行为。直到全额退还被骗款项、维权成功为止!
                                              ——困苦无助渴望援助的受骗者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3-6-20 17:11: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二七分局管辖范围。请向二七分局反映。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5#
发表于 2013-7-2 15:30:24 |只看该作者
你好 我希望你们把我们受骗者的心声转到有关部门看看,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6#
发表于 2013-7-2 16:12:08 |只看该作者
如果骗子只要换个地方,失去联系就可以安然无恙继续行骗吗?那么工商部门你们是怎么监管的?遇到投诉不能逃避责任!

点评

舟之旅  工商所明显监管失职,还想踢皮球!没有履行基本指责,忽悠受骗者不懂法律知识,间接为骗子公司提供保护伞!工商的做法属于违规操作,纯属自欺,  发表于 2013-7-12 17:14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7#
发表于 2013-10-22 11:02:4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郑州中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注册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14号9层904房间,法定代表人郑现华,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非研制)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请向二七工商分局进行举报。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6 04:48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