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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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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政府的社区活动中心建在被拆的房子上了!(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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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22 09:18: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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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东风路

处理时间

2013-8-2 16:01

   金水区宋寨南街上的裕华小区大门西侧西头,本来有一个两层的小楼,被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上喷有大大的红色字体“拆”字,彰显着政府执法的威严和不可侵犯。近期却挂上了东风路办事处建业森林半岛社区的活动中心的牌子!我都奇了怪了,挂上这个牌子是不是可以免拆了吧!那我们的有关人员和强盗有什么区别?先把它认定为非法,你若归顺于我,我就给你发个保护伞;否则一拆了之!
   我们是人民的政府,你们是人民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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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2 09:24:11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十二里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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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29 09:58:40 |只看该作者
此房由裕华文桂苑置业所建,前期,裕华文桂苑置业未向社区提供办公用房,后经过办事处与物业多次沟通、协调,现此房作为社区的居民活动用房。目前,我建业社区正在此房内装修,地砖已经铺好,下一步,将购置图书,建设图书室,供社区的居民闲暇之余丰富精神生活。至于房上所喷的“拆”字,属个人行为,恶意搞破坏。是谁在搞破坏,谁心里最清楚,老是换个网名上来说一次一次。至于你说挂的牌子,却有此事,该房子又不是为了个人利益。我也就想问问你,如果你真的是辖区的居民,此房能为居民带来多姿多彩的生活,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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