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130|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举报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股票网络诈骗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5-28 17:24: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您好,我是一名股民。现举报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股票网络诈骗的违法行为。他们的网络诈骗经过如下:
   2012年2月,我无意中被人拉进了一个群号为165397989、群名为“股市交流俱乐部③*^_^* ”的QQ群。群主(QQ是994055060,原先网名叫吉苗助理,现改名叫助理),大肆吹嘘他们公司(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有可靠的私募内幕消息,并有专业的指导老师一对一地进行指导操作,保证推荐的每只股票都能赚20~30%,甚至翻倍,并不时上传所谓的客户股票交易截图、交割单截图以及汇款截图。
    群主每天上午9点半左右就会推荐多支股票,(上当受骗后我才在网上看到网友说其实这些就是集合竞价时涨幅较大的股票),一旦股票大涨就吹嘘这是他们的私募内幕股票,缴费用户已提前布局,稳获收益;如果不涨反跌就说正在吸筹或者行情不好。由于自己炒股深套,急于扭亏,经不住群主诱惑,想跟着他们操作,但为稳妥起见,我加了群里发言说自己是已购买服务的会员的一个人(QQ号917844143,网名“墨墨妈”)询问这家公司情况,没想到这人是个托儿(可能就是群主本人的其他QQ号),他一个劲鼓吹群主所言不虚,确实有私募内幕消息,已经缴费成为会员买了指导老师发到手机提示的私募内幕股票,不仅扭亏为盈而且还赚了将近一倍。
   于是在群主和托儿的不断引诱下,我于2012年12月25号转账共计10000元购买了他们的所谓私募内幕股票消息服务,紧接着他们在线传给我一个叫“智赢证券投资决策分析系统”的软件。
并给我安排了一个所谓指导老师,QQ是261623836,网名“财富短线”。在汇款后的第二天我就被群主以公司正在严查用户泄露内幕股消息为由踢出了QQ群,当时我就猛然醒悟,发现上当受骗了。我马上找到群主私聊,要求退钱,他一再推说过几天就重新加我入群,但半个月之内我几乎天天催促,他仍以怕泄露内幕建仓票为由拒绝重新加我入群,其实就是怕我在群里揭露他们诈骗的事实。
   所谓指导老师在半个月之内给我发了2条飞信,推荐了两支股票,但却说“所推荐股票为软件分析结果,应客户要求发送,仅供参考”,结果一买就暴跌,完全不是他们所说的能大涨的私募股票。我质问群主和所谓指导老师,他们推说当前行情不好,要我耐心等待。在汇款三周之后,群主、所谓指导老师以及群里的两个托儿都把我QQ拉黑,无论我如何发消息,就是不回复,打群主和所谓指导老师的手机,始终拒绝接听。最后他们把我QQ删除,并且把他们从我的QQ列表中删除。而他们传给我的“智赢证券投资决策分析系统”的软件再也无法登录,距我汇款还不到一个月时间。
   我确信自己遭到了网络诈骗,多次拨打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座机0371-87091627和0371-87091635进行交涉,这家公司(客服负责人姓许)概不承认他们诈骗的事实,始终拒绝退款。无奈之余我拨打了郑州的12315和110,向郑州工商局和公安局举报,同时向我所在地110报案,并在网上发帖揭露这家公司的诈骗行径。
    在网上看见有类似被骗,破了案并追回了被骗款的维权案例,给我带来了希望。现在骗子还在到处行骗,真诚的恳请公安、工商、证监会、税务等相关部门对该公司严查。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也希望和我有相同遭遇的网友联合起来,共同与郑州鹏煊科技这样的诈骗广大股民的骗子公司作斗争。本人的QQ:54300965,手机13*******15

骗子公司的信息:
公司名: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
目前状态: 正常经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侯志敏
所属行业:  软件开发
登记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开业日期:  2012-05-30
核准日期:  2012-05-30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
经营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39号6号楼(国贸中心招银大厦)12层1202室
公司座机:0371-87091627(行政部),0371-87091635(客服部)
公司网址:enterprise/index.php?uid=104931
软件网址:index.aspx
   这家骗子公司有多个收款账号,而且都是个人账号,全都号称账务总监,常见的有以下几个: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京广北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6228 4807 1229 7012 817
收款人:侯改灵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经五路支行  
银行账号:6217 0024 3000 0212 556
收款人:王岳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农业路支行
银行账号:622202 170202 7326172
收款人:王丹丹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易国际广场分理处  
银行账号:6228 4807 1246 9267 819
收款人:牛长征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5-29 11:56:4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文化路工商所已受理,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工商所投诉举报电话:86112315;地址:俭学街中段路北(文化路与俭学街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板凳
发表于 2013-5-29 14:00:41 |只看该作者
经与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经理等人进行了沟通,该公司称经查实,有骗子冒充鹏煊科技人员进行网络诈骗,上述王丹丹和牛长征账号不是鹏煊公司的对外账号,是骗子假借鹏煊科技的;侯改灵、王岳的帐号是鹏煊承认的对外账号,鹏煊公司将与受骗股民一道,配合警方,将打着鹏煊科技旗号进行网络诈骗的骗子绳之以法。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地板
发表于 2013-5-29 14:17:09 |只看该作者
本人与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经理等人进行了沟通,该公司称经查实,有骗子冒充鹏煊科技人员进行网络诈骗,上述王丹丹和牛长征账号不是鹏煊公司的对外账号,是骗子假借鹏煊科技的;侯改灵、王岳的帐号是鹏煊承认的对外账号,鹏煊公司将与受骗股民一道,配合警方,将打着鹏煊科技旗号进行网络诈骗的骗子绳之以法。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5#
发表于 2013-5-31 18:13: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文化路工商所受理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接举报后,我所执法人员立即与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由于推销股票当事人:吉苗助理,现已离开鹏煊科技,因此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通知了“吉苗助理”,现“吉苗助理”已经将钱退给网友,网友表示感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6#
发表于 2013-9-10 15:48:20 |只看该作者


搜索一下鹏煊有关的举报帖子,就知道该公司事后几个月依然在继续行骗!
更可恶的是,在这么多人举报的前提下,工商不仅推诿不去追查骗子,还让郑州鹏煊科技有限公司在8月22日办理了注销!!请问文化路工商所,该公司是凭什么能办理完注销手续的??!!

为骗子提供保护伞!工商要负连带责任!


请给广大网民一个说法!!!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5 11:34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