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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的违法建设侵占人行道妨碍市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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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3-28 15:19: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规划局

处理时间

2017-4-6 09:15

     郑州市中原区三官庙街道华山路106号院大门口的违法建设从1998年至今已经19年了,以前一直被原华山路社区居委会出租给商户不当得利,2012年全市违法建设大拆迁时变身为华山路社区服务中心,2015年华山路扩路时侵占人行道,2106年废弃至今,门头糟烂妨碍市容!居民多次投诉为何就是不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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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3-29 14:17:28 |只看该作者
正在办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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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4-6 14:21:11 |只看该作者
关于对“华山路106、105号院大门口的违法建设多年不拆,致使华山路105号院南邻锦江之星酒店自2013年以来又在楼顶加盖违法建设,影响居民采光”的回复。
经调查,市民反映的问题属实。
华山路106院北侧门面房是1998年由市公交公司建的,2012年三官庙办事处和公交公司协商,将此处房屋改为三官庙办事处华山路社区服务中心使用并一直延续至今。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郑政办[2015]90号)”,华山路106院北侧门面房属于社区服务中心日常办公使用,符合文件要求,不予拆除。
105号附1院大门骑楼是2005年小区开发商给小区建设的物业用房,因业主和物业公司发生经济纠纷物业公司撤离,该骑楼由社区管理至今,现空置未投入使用。由于华山路105附1号院大门骑楼下方是该小区居民进出的唯一通道,如果实施拆除作业,施工期间小区居民将无法出入并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建议保留,待条件成熟统一整治。
锦江之星酒店加建的问题系郑州菠萝酒店有限公司于2013年在楼顶加建1层钢架结构彩板房,由于该单位负责人无法到达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工作人员下达了《查询通知书》(郑城规)查通字〔2017〕第31005号,告知其携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到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下步对锦江之星酒店楼顶加建的钢结构板房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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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4-6 18:27:44 |只看该作者
郑州规划 发表于 2017-4-6 14: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对“华山路106、105号院大门口的违法建设多年不拆,致使华山路105号院南邻锦江之星酒店自2013年以来又 ...

      贵局回复不属实!
      华山路106院北侧门面房是1998年由市公交公司建的,一直被原华山路社区出租给商户(建军烟酒)不当得利,还签有租赁合同,2009年以前是每月250元,每年3000元,一次性交清,2009年涨到每月260元,2009年以后不清楚,2012年全市违法建设大拆迁时原华山路社区为保住该违法建设,等合同到期时改为三官庙办事处华山路社区服务中心使用,2015年7月华山路社区整合为中原中路一社区,2105年华山路扩路侵占人行道,2016年华山路社区服务中心废弃至今!      105号附1院大门骑楼是2005年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主任刘军和种某一起向开发商要的3万元给小区建设的业主活动室,因郑州市政协委员以影响采光为由举报要求拆除,以前不知什么部门写过几个大大的拆字,却一直没拆!种谋想让社区用,业委会和业主们不想让社区白用,三官庙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不愿意付房租,郑州市政协委员还是要求拆除,听说还找马懿市长批示拨了3万元,但还是一直没拆!不少居民对有人占用楼梯间做生意不满,还有人嫌妨碍出行,车进出很不方便……条件何时成熟统一整治呢?
      锦江之星酒店加建的问题早就有居民举报,为何贵局一直没有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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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7-4-6 19:25:45 |只看该作者
这是贵局2013年的答复吧?

郑州规划 发表于 2013-8-15 10:10:31 |


该举报项目位于华山路西、中原路北,华山路106号院大门北侧,为一处一层砖混房、南北长18米、东西长2米建筑面积36平方米,现为华山路社区办公用房(原94年居民委员会旧址)。据三官庙办事处介绍,华山路社区现有工作人员9名且一直没有办公用房,为更好的服务辖区群众、开展社区各项工作,在征得辖区群众同意后暂时在“举报位置”办公,承诺待条件成熟时会将办公点搬迁他处并拆除该“举报建筑”。
   我大队拟进一步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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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7-4-10 09:12:47 |只看该作者
关于对“郑州市中原区三官庙街道华山路106号院大门口的违法建设从1998年至今已经19年了为何不拆问题”的回复
华山路106院北侧门面房是1998年由市公交公司建的,2012年三官庙办事处和公交公司协商,将此处房屋改为三官庙办事处华山路社区服务中心使用并一直延续至今。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郑政办[2015]90号)”,华山路106院北侧门面房属于社区服务中心日常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要求,暂由社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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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7-4-10 13:12:53 |只看该作者
郑州规划 发表于 2017-4-10 09: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对“郑州市中原区三官庙街道华山路106号院大门口的违法建设从1998年至今已经19年了为何不拆问题”的回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郑政办[2015]90号)包庇违法建设还是贵局包庇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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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4-19 19:47:14 |只看该作者
郑州规划 发表于 2017-4-10 09: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对“郑州市中原区三官庙街道华山路106号院大门口的违法建设从1998年至今已经19年了为何不拆问题”的回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郑政办[2015]90号)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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