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到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西南角万达广场逛街,看非机动车道停了一排几十辆电动车,我就把电动车停放在路边非机动车道边上,出来时,40多岁都大叔让我给1元看车费,我让对方出示收费相关证件,人家说没有,今天你必须交。我有问要票据,他说只有2元的票,我说你既然收费,必须给我票,无奈之下,我给了1元他给我2元票。
请问:先不说收费5角或1元问题,路边非机动车道也可以作为停车收费的地方吗?为何相关部门会允许他们在非机动车道看车收费?如果说这是他们私自乱收费,我是跑业务的,郑州很多很多地方非机动车道被看车收费,公共道路为何会这样,非机动车道就可以占山为王强制收费了吗?
地址: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西南角非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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