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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何时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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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9 10:46: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人于7月29日举报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补充内容 (2013-9-14 13:27):
此事已解决,请管理员给予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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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9 11:39:43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受骗上当之一,赶快解决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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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9 12:03:2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举报的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39号4号楼1单元25层2502号。涉嫌涉嫌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偷税漏税、非法经营行为。
    由于之前多次接到对该公司的举报,文化路工商所指派了两名执法人员多次前去调查,这个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经营(拍照取证、现场检查笔录等),并于2013年6月9日提请分局注册科加注警示信息 。
您的心情我们十分理解,但是案件办理需要有程序,由于该公司已不在注册地经营,目前不具备办理案件的条件和执法能力。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 。因此,请您向公安机关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
在此也要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的一些信息,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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