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区分局的领导你们好: 我于2013年8月1日在“心通桥”网发帖投诉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发帖链接thread-1225508-1-1.html ,得到贵局如下官方的答复:
网友您好:
您举报的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39号4号楼1单元25层2502号。涉嫌涉嫌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偷税漏税、非法经营行为。
1、由于之前多次接到对该公司的举报,我所指派了两名执法人员多次前去调查,这个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经营(拍照取证、现场检查笔录等),并于2013年6月9日提请分局注册科加注警示信息。依据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第七条“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的规定,配合地方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公司和个人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主管单位应该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如果您认为该公司涉嫌诈骗等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偷税漏税举报、可向税务部门举报。属于我们管辖的一般行政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行政。有疑问可与文化路工商所联系,联系电话:86112315。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文化路工商所
2013年8月2日
我想请问 文化路工商所领导以下几个问题:
1、通过郑州社区直通车这平台,看到很多人对鑫之成公司的投诉,但同时也看到文化路工商所均以“这个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经营”回复,请问工商部门的职责范围是什么呢?鑫之成的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符,超范围经营,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这些都不在工商部门监管范围内吗?
2、国家有产品销售的三包政策,对于不满意、有质量问题、有缺陷的产品可以要求退货退款,我是在付款的当天就发现受骗并要求退款了,但他们坚决不给予退款,而且除付款当天收到他们发过来的一个网址链接外,根据未收到他们任何的软件产品,他们有什么不退款的理由,工商部门对于他们藐视国家法律、妄顾法纪的行为仍然视若无睹吗?
补充内容 (2013-8-13 09:47):
打工商所投诉举报电话:86112315,叫我打86112312张所长,可是打了这么多天了,根本没人接,难道所长都不用上班的吗?张所长上班时间干什么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