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郑市龙湖镇崔洞村的村民,我们村马上要拆迁,但是没有任何书面通知,政府人员就要强行拆房!我们的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命根,就这样占了,赔偿我们的少之又少。说是一个80平的标准,其中有20平的门面房。我们村现在自有住房人均100平不说,听说20平的门面房还要归村里统一管理?我想问下各位领导,这样做合理不合理?我想问下领导,这20平的门面房是不是分给我们村民自己手中?那我们有没有自主经营权?这样的开发商拆迁我们将近2000村民是坚决不会同意的。我们深深的享受在郑州大都市的怀抱下,但现在搞城镇化,也不能拿我们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宅基地、土地开刀吧!我查了相关的补偿标准,为什么给我们的都是最低的,为什么会是这样?我们就不是农民吗?为什么不按标准补偿,为什么不贴告示通知大家。村里的领导们是贪得什么心?那镇上、新郑市的领导又是贪得什么心!为什么有的村离我们也就2000米,仅仅一个过渡费就相差甚多,这是开发商的不作为还是龙湖镇政府的不作为。麻烦郑州大都市的领导关心一下,了解一下,给我们2000村民一个满意的说法。我们不想拖中原经济区的后腿,更不想拖中国梦的后腿,但如果拆迁补偿不到位我们2000村民绝不会善罢甘休!!!换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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