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美苑幼儿园严重违反《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 》以及《《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1,强行收取200元的教材费。
严重违反《《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的规定。
2,各种收费没有按照规定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并且收费没有发票。
严重违反《《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规定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要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的规定,
3,伙食不定期公布成本和菜谱,幼儿家长普遍反映孩子再幼儿园吃的不好,那么小的孩子既然经常喝胡辣汤,给学校交涉多次一直没有改变,只要中午喝胡辣汤,孩子下午放学后就饿的狠。
4,开学时收托幼费和餐费890元,无物价局审批手续。
希望教育局能够把这些事情解决,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 》的部署,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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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原区教体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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