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通过网友反映,我局立刻对该网友反映的情况多次进行了调查。经查,网友反应的情况基本属实。我局遂责成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河南金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整改;该公司虽然进行了整改,但是并未整改到位。 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局作为全县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我县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培育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指导乡镇、街道的物业管理工作;归集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组织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监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活动;负责联席会议的召集;督促组织辖区内无主管单位居民楼院及分散住宅楼实行物业管理或业主自治工作。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是根据相关乡镇、街道的安排,组织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监督;依法调解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纠纷。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矛盾纠纷,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受到影响的,由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安部门配合乡镇、街道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业主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督促业主履行管理规约;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服务的实施情况;负责做好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交接工作;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受业主大会委托,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配合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本物业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社会管理工作;调解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我局积极配合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召开了联席会议,希望通过协调解决该小区的物业管理纠纷,该物业服务企业也表示希望继续整改,而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该企业一直未进行有效的为由拒绝其继续整改,坚决要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由于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我局及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建议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来管理该小区。若原物业服务企业拒绝撤离,可通过相关法律途径,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撤离。 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相关的程序对该企业进行处理;同时,我局已将该企业的违规行为记入了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将上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建议降低或吊销该公司的资质等级。 我局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尽最大努力为业主提供帮助,同时,也希望贵网友支持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责任人 李翠英 副局长 62136609 联系人 路永辉 科 长 62159302 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3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