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42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就文化路工商所处理鑫之成提出几个问题(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15:24: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19248小时:52分钟

我是在今年7月29在“心通桥”向工商部门举报并投诉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伪劣炒股软件,要求鑫之成退回我所付的款项9880元,83日由金水区文化路工商所受理,86日应该所要求,将我手上的资料已快递到该工商所,但该工商所自受理后一直到现在,无论我是通过“心通桥”还是电话咨询,文化路工商所均以“该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经营”为由敷衍了事。同时,我在“心通桥”看到另外一个鑫之成的案子,她是74日在“心通桥”投诉,724日显示“已处理”,在这个案子中,我同样看到文化路工商所的回复是“该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经营”,所以,在这里我想提出我的几个疑问:
一、“该公司已经不在注册地经营”是不是文化路工商所是一个“官方”回复方式。
二、文化路工商所在处理鑫之成的案子中为什么不能做到一视同仁。
三、文化路工商所对于其辖下的企业无论是否合法经营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四、文化路工商所所保障的到底是谁的权益,充当谁的保护伞,该所的工作人员所领的是谁的工资,他们置国家、人民、广大的纳税人于何地,文化路工商所的这行为真让人很怀疑它与鑫之成之间的关系。
五、工商所的职能范围是什么。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8-27 17:11:4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鑫之成”有关问题,我分局将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月明风清  在2013-9-13 18:34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此事已解决,请管理员给予删帖。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9-20 15:0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