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55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血泪泣,郑州尊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诈骗我血汗钱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9 10:04: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建材分局

等待时间

19017小时:25分钟

一:举报公司
  公司名称:郑州尊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新芒果大厦1903号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管城区郑汴路英协路交叉口升龙凤凰城A座15层
  公司网址:a>
  注册编号:410*******22965
  企业法人: 唐宏朝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材分局
  注册资本: 15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上述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成立日期:2011-05-30
  核准日期:2013-09-02
  公司邮箱:
1063203762@
  联系电话:0371-56620300 企业免费400电话:400-662-5669 400-052-3677 财务专线:0371-56680017
  中国证监会特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注册 号:11*******850966
  软件名称:嬴策金融投资终端
  上交所许可证:L12012135
  深交所许可证:SZ13SWJ04-01
  资讯授权顾问号:zx 0138
  软件著作号 :2011sr065595


  收款人:张利霞 账号:6217 0024 3000 5304 14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分行郑汴路支行



  骗子QQ群:21950454 群名:投资交流中心

  骗子主要人:网名叫海洋,QQ号码442617369(手机号是18*******79 13*******07
  分析师QQ号码732191135
  分析师陈老师QQ号718793269
  分析师郑老师QQ号码 434508161

  骗子的公司电话:0371-56620300 企业免费400电话:400-662-5669 400-052-3677 财务专线:0371-56680017



  二、投诉举报请求:
  1. . 请求建材工商分局对(郑州尊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违法经营进行立案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

  2. 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被举报公司及有关人员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3、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操纵股价扰乱证券市场。

  4、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5、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6、请求责令郑州尊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我,对我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相应的经济的赔偿。


  二、受骗经过:

  我是一名广东的受害股民,于2013年7月21号被一个网名叫海洋,QQ号码442617369(手机号是18*******79 13*******07)加为好友,随后被邀请进入一个群名称是投资交流中心,群号码是21950454,创建人QQ号码2261050523.在群里,骗子海洋除了大吹特吹他们公司是如何的专业,如何的有实力和背景,有可靠的内幕消息,还有跟机构和私募合作拉抬股票。就是吹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如何的好,能做到一对一地进行指导操作,保证推荐的每只股票都能赚20- 30%,并不时上传客户交易截图和交割图还有全国各地汇款到他们公司的汇款单。现在看来都是他们伪造的。打着正规公司的旗号。与此同时,群里还不时有人拉我私聊,所说之话也进一步从侧面印证了群主所言不虚。一共有好几个托与我联系,他们的QQ分别是(Q1号 532936694钻石王女士;Q2号240201823;Q3号419192851等)在一个个“拖”的引诱下“托”精心编织的陷阱里,托的资料上写的分别是各省不同地址。于是在考察一段时间后于2013年7月至8月分次给他们汇款了39800元。加入后他们安排了分析师QQ号码732191135,分析师陈老师QQ号718793269,分析师郑老师QQ号码 434508161给我提供咨询服务。结果呢,他们推荐的股票根本没有涨还搞得我买入亏损3万多元!根本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好,在8月和9月份曾几次要求其公司退款,均无果其销售海洋和分析师找各种借口推拖,说能帮我把钱赚回来。各种理由说不能退款。多次沟通都无效。鉴于以上对本人一个小小的打工族来说造成财产损失严重,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生活和家庭稳定。



  三、投诉举报请求:
  1. . 请求建材工商分局对(郑州尊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违法经营进行立案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

  2. 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被举报公司及有关人员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3、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操纵股价扰乱证券市场。

  4、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5、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6、请求责令郑州尊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我,对我造成的经 济和精神损失给予相应的经济的赔偿。
               举报人:庞女士        电话:13*******02    13*******96       QQ:2662196521

补充内容 (2013-10-6 19:54):
post-stocks-1150739-1.shtml#1

补充内容 (2013-10-6 19:55):
84058997







补充








此信息来自: 管城分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10-11 10:02:14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收到您关于“郑州尊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荐股”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西建材工商所到对此进行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据调查,该公司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新芒果大厦1903号,目前已迁入郑汴路升龙环球大厦A座15层,属于郑州市工商局建材分局辖区范围,其正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手续。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
    针对非法荐股这一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投资咨询人员或其他机构和个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时,可以向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投诉和举报。”《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特殊情形第三条第四款“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无证照经营证券业务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查处。”之规定,属证监部门监管权限,建议网友向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进行投诉。
    在此,温馨提示广大网友: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涉及“荐股软件”的信息。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9-7 02:3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