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的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普通股民,举报郑州雷讯科技有限公司是骗子公司。
一、 投诉举报对象:
企业名称: | 郑州雷讯科技有限公司
| 目前状态: | 已注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张梅玲
| 所属行业: | 软件开发
| 登记类型: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 开业日期: | 2011-06-02
| 核准日期: | 2013-08-15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
| 经营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号12层1201号
| 邮政编码: | 450000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系统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
收款人:张彩霞(财务总监)
开户行:招商银行黄河路文化路支行
账号:6225883718154219
这几天在网上搜了一下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被骗了12800元,这都是我的血汗钱,希望领导能为我做主,要回我的血汗钱。
骗子的阿宝的qq群号 212818391。320237289 阿宝Q号749054036。 阿宝的手机号15*******08。 自称姓张老师的Q号554327292。 诚恳的请求各位领导为我做主要回我血汗钱。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被举报公司及有关人员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券市场。
3、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4、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5、请求责令郑州雷讯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三、被骗经过2013年8月份的用某天,具体记不太清楚了,我被一个qq名叫阿宝的人拉进一个股票qq群,还说群里有免费的大盘分析和推票实力验证。想着利用工作的空闲时间学学炒股,赚点钱,加入这样的群,学习学习炒股知识也好,于是没多加考虑就加了进去。进得群里,只见群主阿宝每天上午开盘之前都要提示大约几只支股票,看到确实有一些股票涨势很好,心想这个公司好有实力呀,要是自己跟着提示买进了,岂不是也赚大钱了?阿宝还说要是成为他们的用户的话,更有专门的用户票,即内部票,会让你提前布局,保证有稳定的收益。要想加入他们就必须交12800元会员费。成为用户的话会短信提示买卖点,一听,觉得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可观的收益,还可以节约更多的时间做别的事,不免让我有些心动。我一开始也不大相信,又过了段时间,突然间有一个qq号510500283名叫山人(他们的托,后来才知道的)的人问我是不是 股票群里的会员,我说不是,他给我说他加了会员,说不知道群主阿宝是不是骗子,还给我说,如果他被骗了 希望我在群里说一下,另外他当天晚上还把阿宝提供给他的股票给我说了,第二天,这只股票果然涨了3个点,我有点相信了,之后我再问这个人,他就不给我说提供的股票了,还告诉我说,怕群主阿宝知道终止和他的合作,过了几天我又相继问了群里的 其他3-4个人(最后得知他们全是托),他们都说加入股票会员后有5万的本钱一个月就能把会员费赚回来,收入相当可观,我终于没能抵挡住诱惑与2013年9月4日通过民生手机银行给阿宝提供的 名叫张彩霞的账户 转账12800元,转账完成之后,阿宝给我分配了一名自称姓张的老师。然后当天下午他给我提供了一只股票,然后说第二天就会涨起来,让我等着收钱。我很高兴,可是到第二天,这只股票不但没涨反倒跌了。我询问群主阿宝,及张姓老师,他们都说让我等着,他们会提示买点卖点的。还说我心里承受能力差,我说我心里承受差,那你们给我退钱,他们总是以各种理由引开话题,最后我强行要退钱,他们直接告诉我说公司规定一旦开始就无法终止。还把我从qq群里踢出来了,于是我在网上搜了看到很多和我一样遭遇的股民,大多数是被郑州金水区的公司骗的,我这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上当了。从9月4日入会到现在他们就提供给我那一只股票,之后再也没理过我。 现在我真诚地恳请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工商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雷讯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鑫之成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