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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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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11:13: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西村初中也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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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0-27 16:15:03 |只看该作者
已看到,已转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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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0-30 15:29:28 |只看该作者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从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依据此项规定,教体系统应该给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的教职工发放独生子女费,由各单位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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