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776|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投诉不行继续投诉!!!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2 22:03: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新郑市

处理时间

2013-10-15 09:04

投诉不行继续投诉!!!
尊敬的各位领导
         经新郑市发改委调查:
自去年六月以来,为龙湖镇双湖花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是郑州多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湖花苑服务中心。该中心提供有郑州多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该中心称,其物业管理服务活动是挂靠郑州多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但又不能提供挂靠经营的相关协议。该中心没有独立的物业服务资质证,也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从开业至今未办理收费许可证。
      郑州多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郑州市工商局二七分局登记的住所为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369号6号楼10层1028号。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双湖花苑小区物业管理和私涨物业费问题与郑州多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并应由该公司承担相应行政责任。而双湖花苑小服务中心主要工作人员由部分小区业主和附近村民临时拼凑而成,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故无法确定龙湖镇双湖花苑小区私涨物业费问题的违法主体。
      在此种情况下,郑州多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湖花苑服务中心擅自将物业管理费由原先的0.37/平米提升至0.50元/平米,不仅无证收费而且擅自提升价格,超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且无任何政府批文!希望新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能够介入调查,帮助我小区恢复原先物业收费标准!



下派到:
1. 新郑发改委  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0-14 11:22:49 |只看该作者
已转新郑市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10-15 09:04:17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新郑发改委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天天兄弟  在2013-10-23 20:33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每次都下派到新郑发改委,但是每次都没结果!!!
处理状态: 已下派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3 02:4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