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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4-2-17 16:24
据了解,经济适用房用地一经国家批准,规定时间内若不能完成,用地要收回,同时还要担责。张建慧提到,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对于区政府而言是没有收益的,甚至要倒贴钱的,因而各区进展缓慢。如,惠济区16个项目,落地1个,中原区13个,1个都没完成。
对于惠济区和中原区的这种情况,经适房的土地是否已经收回?还是责令这些区改进,已经开始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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