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原网心通桥网民留言转办通知单{2014}第21号的调查报告
接贵室转来反映荥阳市广武镇三官村一无名炼油厂一事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该厂位于广武镇三官村,该厂是利用废旧轮胎进行炼油,成品是燃料油。该厂属于非法生产的小炼油作坊,属于国家禁止建设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企业。
二、处理结果
我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生产,停产到位。由于炉温过高,存在安全隐患,责令企业于五日内自行将其生产设备拆除。如不自行拆除,我局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今后,我局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杜绝该企业死灰复燃。
荥阳市环保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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