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康店镇庄头村小区是为2008年建设S314省道庄头村拆迁群众安置小区,小区内靠邙山侧土地村委卖给开发商开发建房,一层为窑洞二三层为车库居住用房,其中一层窑洞归村委所有,一层以上归开发商所有,一层窑款首付在该工程未开工时购房者就交到村委(村委开有收据),该工程2010年开始动工,后不知何种原因停工一年多,2012年又继续施工,2013年已全部竣工,开发商也已将一层窑洞钥匙交与村委,村长自己的一套别墅,N个车库,如今自己已经住上几个月,老百姓花钱买的窑洞一直不分配,但是截至目前村委拿着购房着的房款确迟迟不予分房,有个别购房者擅自抢占并开始装修已入住,村委对此行为未制止也未给其他购房款者做出解释,希望有关领导部门能迅速调查,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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