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入住已来,已有三年,2011、2012小区供暖效果不好,今年还是。
在2011年热力公司发的公告中,显示我们小区的供暖设施不达标,经过到热力公司了解,截止目前,小区的供暖设施仍然不达标。致使我们小区业主无法办理采暖卡,暖气由物业代管。这几年暖气效果不好,物业说是热力公司的原因,热力公司说是小区物业的原因。在2013年1月,业主们忍无可忍,进行了一次维权行动。下图是当时物业出具的承诺书:
在承诺书中,物业承诺在2013年11月份正式供暖前,协助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热交换站验收及办理市统一采暖卡,三日内给予回复。但直到现在,供暖设施仍不合格,无法办理采暖卡。物业的承诺成了一纸空文。与物业反映,得到的回复是当时的物业经理已离职,新的物业经理不清楚此事。
恳请媒体介入,报道此事,来引起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重视,帮助我们解决此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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