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豫卫农卫〔2013〕14号)精神,2014年我市新农合筹资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结合我市实际,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2014年集中筹资工作任务,集中筹资完成后要进行全市参合信息手工集中输录工作,以保证参合农民2014年1月1日及时享受到新农合政策。集中筹资中漏缴人员或在年底前出生的儿童,须持户口本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前。新农合咨询电话:6465111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