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 映 信 请郑州市交通委领导查实郑州至少林寺5辆直达班车三年违规私设站点,甩客、倒客的相关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郑州市交通委领导查实2013年10月4日郑州至少林寺11辆客车在‘十一黄金周郑州黄冈寺甩客、倒客、卖客的违规违法的责任。 请郑州市交通委领导查实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行政不作为及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应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的责任; 反映事实与理由: 一、关于郑州至少林寺5辆直达班车违法私设站点,甩客、倒客的违法行为事实 中央电视台二套《3.15栏目组》于2010年6月11日报道,记者曾两次跟踪报道“游少林寺为何总是搭错车?”的问题,该新闻报道了游客去少林寺旅游,在郑州长途汽车站乘坐去少林寺班车途中,被强行停留在嵩阳书院、法王寺等处长达3个多小时才得以到达少林寺的详细经过。该问题曝光后,引起了省政府及省交通厅的强烈重视。经省交通厅的研究决定后,对郑州至少林寺的班车路线做出了合理的调整。该调整声明:郑州发往少林寺的班车总共为13辆。其中8辆被确定为旅游车辆(可以参观嵩阳书院、会善寺、少林寺景点),另外5辆班车则被定为郑州至少林寺的直达班车,而这5辆直达班车的车牌号码被明确定为:豫AL5261、豫AL5260、豫AJ2000、豫AJ3033、豫AC6008。但是,郑州市交运集团登封六公司为了谋取提成回扣(假借嵩阳书院高额门票之说),丝毫不顾及省交通厅的指示,对于以上5辆直达班车仍作为旅游车辆运营。 时至今日,已达三年之久,郑州市交运集团登封六公司仍未采取整改措施,由该5辆直达班车长期私设站点,于每天8点30分至12点30分期间分别在嵩阳书院、法王寺及会善寺等几处景点私设站点违规停靠。而且还在违背旅客意愿的情况下,以谋取暴利为目的,欺诈游客,强行向乘客收取每位175元的旅游“通票”(声称包括嵩阳书院、会善寺、少林寺),但少林寺门票100元,嵩阳书院门票30元,会善寺门票40元,该车向每位旅客收取175元根本就是欺诈旅客,高收费。该5辆车的行为明显违反相关规定,不但扰乱车辆运营市场,还侵害了旅客的权利。为了查明相关事实,反映人多方收集证据,于2013年10月5日全程录下了这5辆直达班车违规在嵩阳书院私设站点,倒客甩客的详细经过,请打开百度观看(央视曝光后郑州至少林寺客车为何还这样)的视频为证。 二、关于郑州至少林寺客车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甩客、倒客、卖客的违规违法行为的事实。 登封市作为旅游胜地,在“十一黄金周”之时,也值《旅游法》施行之即,全国各地游客纷纷慕名而来,此时,本应由郑州市广大民众尽地主之谊,喜迎天下旅客,而郑州市交运集团登封六公司属下的“郑州—少林寺”的11辆运营车辆却在“黄岗寺”4路公交终点站台开始私自甩客、倒客、卖客,严重损害郑州旅游市场形象。对于以上情况,反映人于2013年10月4日全程录下了这11辆运营车辆甩客、倒客、卖客的详细经过(请打开百度观看“央视曝光后郑州至少林寺客车为何还这样”)。 对于郑州市交运集团郑州至少林寺客车以上11辆车的甩客、倒客、卖客行为,本人曾向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书面进行反映,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未采取任何措施,反倒将该反映情况告知郑州市交运集团,由集团内部进行处理。本人认为,被反映人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作为行政管理单位,作为车辆运营监管单位,对于违法行为置之不理,放任违法车辆甩客、倒客、卖客,任由车辆运营市场一片混乱,使游客的权益受到损害,扰乱旅游市场,损害郑州旅游形象,其存应追究相关人员失职不作为之责,还旅客以公道。 三、关于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行政不作为的事实 法行对于郑州市交运集团登封六公司运营车辆的以上违为,反映人曾向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书面进行反映,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未采取任何措施,反倒将该反映情况告知郑州市交运集团,由集团内部进行处理。郑州市交运集团仅对以上5辆车采取每辆罚款500元的方案,并对11辆违规车辆轮流停运10至15天的处罚,其它未作回应。反映人认为,被反映人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作为行政管理单位,作为车辆运营监管单位,对于违法行为置之不理,放任违法车辆自行运营,任由车辆运营市场一片混乱,扰乱登封旅游市场,其存在行政不作为,其相关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的行为。 对于二被反映人的行为,反映人存在以下疑问: 1、就以上5辆车非法运营的行为,早在2010年6月11日栏目组已经曝光,并已对河南省旅游市场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经河南省交通厅研究决定,审批该5台车为直达班车,但该5台直达班车仍旧不按直达站点到达少林寺,而是在嵩阳书院私设站点长达三年之久,这种恶劣的违法现象为何得不到彻底的整顿和治理? 2、该5台班车乘务员是谁允许其在客车上高价收取门票?这种所谓的“服务”是由谁授权?性质合法吗?为什么始终没有人治理? 3、该5台班车属于郑州交通运输集团,登封六公司管理内的班车。作为该5台班车的直接管理单位,为什么对他们在嵩阳书院长期违规停靠在私设站点的行为非但不予制止,还派出工作人员在嵩阳书院停车场协助这些班车违法停靠!面对旅客的不满和异议,登封六公司在明知这5台车辆是直达车的情况下,还大胆协助其欺瞒乘客的纵容行为暗示了什么问题!其中的猫腻何在? 4、该六公司的郑州至少林寺13辆班车,为什么至今都没有按照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喷写标明六公司的编号和监督电话,导致很多旅客上当受骗之后无法对其进行维权投诉!作为客车管理单位的登封六公司的这种行为又说明了什么? 5、本反映人在10月9日曾向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进行书面反映,可是,在10月16日,本反映人确收到了郑州交通运输管理处的电话告知,说郑州交通运输管理处把本人的反映信交给了郑州交运集团内部处理,并告知本人郑州交运集团,对集团内部所管属的郑州至少林寺的11辆客车甩客、倒客、卖客的处罚是,令11辆车写出书面检查,并说交运集团让11辆客车轮流停运10至15天的处罚,可据反映人所知,从10月9日至今,只有郑州至少林寺的豫AJ3033豫AL5261这两辆客停运,为何郑州至少林寺的其他9辆车还在继续营运?对此我想问郑州市交运集团领导,难道他们这些车辆继续运营,是经过你们的允许?还是在无视我们的交通管理条例? 综上,反映人认为,据《旅游法》规定,游客的权利应受到保护。被反映人郑州市交运集团登封六公司在明知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对于非旅游车辆,违法私设站点,甩客、倒客,扰乱车辆运营市场秩序,扰乱旅游市场,其行为明显违法,应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责令改正。而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作为行政管理单位,对以上行为放任不管,仅将该问题由郑州交运集团内部处理,未采取其他措施,对于交运集团的处理结果,未予以监督,其明显行政不作为,应追究其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责任。 以上情况特向领导予以反映,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能够引起重视,以查明事实,还旅客公道。 反映人 电话:18*******23 2013年11月17日 v_show/id_XNjI5ODYxOTQ4.html v_show/id_XNjI5ODU2MzI0.html v_show/id_XNjI5ODQ3MTM2.html v_show/id_XNjI5ODM5MzA0.html v_show/id_XNjI5ODI5ODI0.html v_show/id_XNjI5ODIwOTY0.html v_show/id_XNjI5ODE2Mjg0.html v_show/id_XNjI5ODExMjA4.html v_show/id_XNjI5ODA1MTc2.html v_show/id_XNjI5ODAwMTg0.html v_show/id_XNjI5Nzg2MDU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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