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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倒卖、出租怎么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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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19 20:35: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12-17 11:06

我所在华瑞紫薇苑小区为新建住房,为政府保障房项目,政府明文规定经适房不允许买卖、出租,但经常能接到中介打来电话问是否卖房,住户的电话是如何泄露给中介公司的?小区的房屋买卖、出租现象非常普遍,8A10楼西南户就出租了两批租户,这些房客素质很差,不管白天半夜,都大声喧哗,将地板弄的咚咚响,严重影响邻居们的正常休息,希望房管部门能尽快彻底清查,换老百姓个安宁,换老百姓一个公道!2013、11、19日

补充内容 (2013-11-19 20:40):
华瑞紫薇苑都交房两三年了,何时才能用上正式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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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1-20 08:48:1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有结果后将尽快给您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点评

lenghuo  举报的是11楼,误写成10楼了,已给工作人员说明  发表于 2013-11-22 13:59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lenghuo  在2013-11-22 10:34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22日已有房管监察大队来调查,静等处理结果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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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1-19 20:39:43 |只看该作者
华瑞紫薇苑都交房两三年了,何时才能用上正式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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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3-11-29 09:57: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华瑞紫薇苑”小区位于金水区丰庆路与新柳路交叉口东南角,我局监察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解,通过与物业公司及投诉人核实情况,实际反映该小区8A号楼11层西南户业主涉嫌出租,经了解该业主名为鲁某。我工作人员随同物业人员一起到鲁某家中查看,发现家中无人,且房间并未装修,随后我工作人员与鲁某本人取得电话联系,通知其到监察队接受调查、说明情况。
       11月26日业主鲁某到我局监察队接受调查,并递交说明情况,经查该房产为经济适用房。鲁某称此房并未出租,现正准备进行装修。通过我局工作人员向其宣传我市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告知该业主经济适用房在未补缴差价款前不得进行出租,业主表示清楚,并认识到因个人装修对邻里正常生活带来影响的错误做法,承诺今后会多加注意,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道歉。
       关于临时用电问题:北区市政配套滞后,供电负荷不够,三全路附近多个小区都存在临时供电问题,现在业主使用临时用电,是按政府核定价民用电0.568元收费,2011年3月-2013年8月该公司已累计补贴差额部分高达63.5万元,而业主并没有多出费用。目前该公司因临时用电问题多次向河南省电力公司市政府、郑州供电分公司打报告协调供电事宜。经协调,存在问题正在解决,预计2013年10月中旬可以接通正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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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29 12:38:59 |只看该作者
预计2013年10月中旬可以接通正式电。
  穿越了  看现在都什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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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1

6#
发表于 2013-11-29 13:40:53 |只看该作者
不得不说,这是个笑话,在这个温暖的冬天有点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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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2-4 15:50:45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3-11-29 0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华瑞紫薇苑”小区位于金水区丰庆路与新柳路交叉口东南角,我局监察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 ...

对于我的投诉,房管局做了调查,其结果真是不敢恭维,其一:小区的位置不是丰庆路与新柳路东南角,而是中方园路11号,丰庆路那边是紫桂苑,其二:所反映的出租户已经做了简装修,铺了地板转,已经住进了人(业主已经过来声明是她表妹在里边住),有时还放了东西当仓库用,你们却说房屋并未装修,家里没人,其三:楼上的噪音不是他们装修造成的,因为他们现在并未装修,而是有人在住,噪音就是屋里人造成的,其四,回复说正式用电2013年10月就能用上,你们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间,反映的时间都11月份了,不知房管局监察大队看到这四点会作何感想?而所谓的调查就这样敷衍了事,我所反映的问题只是本小区的冰山一角,要拉网调查,肯定能查处一大批违规情况,就看你们做不做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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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8#
发表于 2013-12-4 16:36:3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提醒,我们工作人员会深刻的反思工作中的失误,对于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的工作人员会再次认真地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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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9#
发表于 2013-12-10 16:08:31 |只看该作者
       经与投诉人核实,其反映的涉嫌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的业主确为 “华瑞紫薇苑”小区8A号楼11层西南户,业主名为鲁某。12月9日,我局工作人员随同小区物业人员到鲁某家中查看,房间内仅铺置了地板砖,业主称该房屋仅为家人居住,并未进行出租。我局与投诉双方一起进行了沟通调解,鲁某家人对因个人原因影响邻居正常休息和生活的行为道歉,并承诺今后多加注意。而后我工作人员将我市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向双方进行了宣传,并建议小区物业公司将相关政策及促进小区和谐的友情提示等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现投诉双方已经达成谅解,因未掌握业主鲁某将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据,无法认定业主有出租经济适用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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