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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请你们依法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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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2 16:28: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4-1-20 16:28

     11月21日,我们向贵局投诉正大美丽泉(陇海路桐柏路西,儿童公园东隔壁)的物业服务公司——郑州洪瑞物业公司乱收费、滥收费问题(thread-1306335-1-1.html)。      历经漫长等待,等到了你们洋洋洒洒的回答。通篇概括起来两层意思:一是你们派人实地调查了。二是把政府相关规定又原封的复制粘贴上来。对于业主的投诉,没有作任何实质性答复。
      为了帮助督促你们依法行政。请你们直面并回答以下问题:
      一、你们什么时间去调查了,调查的时间、地点、调查人及被调查人员有哪些?若有调查报告,请在心通桥公示。
      二、郑州洪瑞物业公司是否有你们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若有,请公示其批准字号和相关批文。若无,请问在无证的情况下为什么可以收费?无证收费是否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三、郑州洪瑞物业公司提供的格式服务合同,规定高额的物业收费标准、高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是否合理,格式合同是否有效?
      四、每月每平方收取1.75元的物业费的依据在哪里?是否超过你们局规定的最高基准价1.15元,并在其基础上上下浮动30%的规定?
      不需要你们长篇大论的复制张贴政府的相关规定,请相信,我们研读的比你们更深更透!
      倒是建议你们认真读读价格法和编办给你们下的职责是啥?
      若再次忽悠我们,将直接向市纪委和监察局投诉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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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3 08:53:28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调查了解后及时给予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正大美丽泉  在2014-1-6 10:33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看似回答的洋洋洒洒,滴水不露,其实屁股早都坐歪到物业身上了。习总书记说,屁股决定脑袋!屁股坐歪了,做出的决定能正确?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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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12 16:29:17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通过“心通桥”反映的正大美丽泉物业收费问题,我局派检查人员到该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就您的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我局检查组(执法人员执法证号:豫A032-039;豫A032-035)于2012年11月22日至28日对正大美丽泉物业公司——郑州洪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开发商王经理和该小区物业公司薛经理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给予了积极配合调查。
      问题二、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郑价公〔2004〕2号)文件第七条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指导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郑政会纪〔2012〕65号)附件2:正大美丽城为安置遗留问题项目,共800套,定向、安置单位:儿童公园改造;批准单位:市政府。尚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物业服务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开发企业核定,并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手册》约定的标准执行,无需办理《收费许可证》。
      问题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四条已约定了服务收费标准。
      装修押金:根据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装修押金是物业公司为保证楼体安全对业主装修期间不破坏建筑主体结构的一种约束行为,在装修结束后未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所规定的相关条款,装修押金予以无息退还。
垃圾清运费: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郑价公〔2004〕2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处理的,清运收费按规定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该小区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按《业主手册》中《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按照户型和建筑面积从300元到800元不等。若自行清运的,业主需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装修垃圾清运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你所反映的格式合同是否有效问题,《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十二条规定: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郑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四、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郑价公〔2004〕2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如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请持相关收费票据、购房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装修协议等就近到中原区物价局或拨打12358进行举报。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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