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聚福园二期通知12月18号选房,在领取通知书时开发商说让选房前交9万。请问选房前交款合理吗?不都是选房当天交或是选房后交吗? 还有开发商说不管贷款的事,让业主自已联系贷款银行,而且只跟一个月时间,如果贷不下来款业主自行放弃,这样做对吗?现在马上年底了,贷款一个月根本放不下来,而且个人申请贷款是很难的,没有开发商手续根本申请不到贷款。这还是经济适用房吗,不交全款就让放弃。
9万元相当于总房款的30%,请问是选房前为什么交这么多,是定金吗,不签合同为啥交首付款,为什么不能贷款,要是有钱一次性拿出三十多万,谁还买经适房?都买商品房好了,起码不用等这么长时间,起码不用受气看脸色吧,请贵局给予答复,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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