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层竞聘方案只是由一个副校长制定的,校长过目后就直接公示了,并没有通过校代会
2、方案上限制年龄和工作年限,无形中把很多有能力而且也想积极进取的老师拒之门外,这很不公平,难道有能力却不符合条件的老师就不能要求进步吗?
3、程序有问题,没有让所有老师参与,只是几个校级以上的领导参与打分,剥夺了老师行使公民的权利,这不是暗箱操作,这是什么?这不是官僚,这是什么?试想,评选出的中层主要是为老师服务的,而选举时不让一个老师参与,这样暗箱操作选出的中层领导,我们老师是不承认,要求中层选举必须民主测评,让所有老师参与。
4、上级已经开始精简机构和领导人员,而我们这样一个只有40多个老师的小学校就有9个中层领导,现在又要竞聘3个中层,那我们四分之一的老师都是领导了,一个小学校需要这么多领导吗,何况有几个是干实事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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