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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乐国税不给钱不办事,请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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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12:28: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国税局

处理时间

2015-12-18 17:00

我哥原来是在上海工作,年龄大了,想回来创业,我给他帮忙做一些杂活,上次去丰乐国税办一般纳税人的时候说是去我们那里看地址,出现问题如下:1 看了后提出问题说资料不够,然后我们准备好再次给送去。第二次提出还要求新资料,要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与劳动合同,我又回去准备。
2 准备好了送去后,看了,说这不行,把原件拿过来。我又回去准备。(因为办一般纳税人有时间要求,我们是做木材贸易的,办工有的在外省,有的在郑州,身份证没有准备全,准备了几个原件给他们)

3 拿过去后他说身份证是假的(他没有经验验证与任何考查,只看一眼身份证就说是假的,这是什么人啊,我一气去找他们领导,他们领导也说了不要原件,让我下楼再去找这个办事的人,回付出还是不行,一气之下那天还是没有办。)

最后解决办法,在劳动合同里夹了1000元大洋,那服务态度好的我就不想再说了,一会给我说这怎么弄,一会给我说那怎么弄。后来才听说基本上所有人需要查看地址的都得给他们交钱,不交钱根本过不了。

备注:我没有证据,那时候只想快点把事办了,根本来不及想要录音或什么,但这事你随便找人打听都知道,腐败成这样你们要是再不管,郑州以后估计也不会有多少企业能生存下去,有能力也不会来郑州创业了,给社会造成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补充内容 (2013-12-10 13:13):
本来这事原来我都不想说了,过了几个月了,但看到国家现在老虎苍蝇一起打,还很给力。就试试吧,希望你们国税能给力一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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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10 17:08:41 |只看该作者
您好!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受理,我们积极进行处理,有进一步的查处结果会向您回复。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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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10 12:33:48 |只看该作者
现在想起那个肥肥的跟猪一样的国税男人我都生气,丢郑州人的脸,丢政府的脸,他们就是阻止郑州发展的蛀虫,查地址是两个人,其中那个女的也给她钱了,但人家死活不要,资料只要齐人家都批,就那个男的,资料齐了,一会要这,一会要那,还说身份证是假的,你一眼都能看出来是假的,你比民警还牛啊?你就不是手里有点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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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2-10 13:09:12 |只看该作者
再表杨一下某地税的一个专管员,他从开始到现在没有收过我们多余的一分钱(找他办事的时候给过他钱,人家就不要,还说你们公司刚成立, 也不容易。),态度还好,叫李卫先.(我自己也有一个公司,归地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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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2-10 13:10:31 |只看该作者
还有哪那个猪一样的男国税人员一起查地址的那位女士,人家真叫廉洁,怎么给钱都不要,只要资料全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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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2-10 22:13: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批评投诉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可以,可进行人身攻击就不好了,不能侮辱人呀,说人家长得像肥猪,是不是你长得像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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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2-11 11:34:20 |只看该作者
6楼你好

你说的对,我在这里正式向那位工作人员道歉:我由于本身控制能力不好,素质不好,说话没有经过考虑,给你造成的影响,在这给你说声对不起。

还有如果管理员能删除的话,尽量能把那些不文明的话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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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2-16 16:50:18 |只看该作者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金水区国家税务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现根据金水区国家税务局的调查结果告知如下:
   一、关于“让纳税人补充劳动合同”的问题确有其事,工作人员当时是按照豫国税发(2010)172号文规定,要求企业提供合同并予以查验。
   二、关于“在劳动合同夹1000元钱”的问题,经与企业法人和经办人员核实、相关人员均表示不存在刁难企业和合同夹带1000元的事情。因缺乏证据未查实。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金水局加强了对税务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管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如果您对回复结果不满意或是有新的问题,请随时拨打河南省纳税服务热线12366-1进行反映。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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