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取利益,私吞拆迁补偿,天理何在?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郑州市中原区西三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角柿园村的一位村民,现在村里下通知说,12月18日之前全部都要搬出柿园村,然后要拆迁,可是市政府那里还没有出台任何关于柿园村拆迁的文件和相关补偿制度,难道这是村里领导私自定的拆迁政策吗? 而且村里规定的像我们这种非原住居民,只享受三层以下 1平米补偿0.5平米的标准,跟当地原住村民完全不一样的标准,难道这是要私吞政府实际给的补偿吗,我们都是10多年之前在本村掏钱合法买的地 盖的楼房,把户口从老家迁到了本地,一家老小十几口在一起住,现在补偿的面积要折半,难道家里一半的人到时没地方住睡大街吗,我们没有什么额外的要求,只要能享受跟村里原住居民一样的补偿标准就行,只要能保证家里人到时有地方住就行。
而且村里定的安置补偿费是8块每平方米,可是根据郑拆管(2010)44号文件规定,2011年1月1日起就开始执行了12块每平方米的临时安置补助标准,现在都2013底了,难道还是8快每平方米的标准吗,这其中的差价4块每平方米难道是谁想私吞吗, 所以村里才要在市政府文件公布之前赶紧把人赶紧赶走,到时拆迁文件出来后,多余的补偿进入自己的腰包吗,这其中一定是有猫腻的,希望有关领导尽快查明真相,还我们一个公道。
我们只希望拆迁能够公平,公正,合理,透明, 能够按照的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来执行,而不要让一些人为了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不顾老百姓的利益,更是自己私自定下政策,把钱装进自己的腰带,来糊弄老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