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18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郑州尚之凯科技有限公司”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犯罪行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8 09:45: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等待时间

18797小时:14分钟

“郑州尚之凯科技有限公司”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 ...

一、        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郑州尚之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贺铁生

注册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东、金牛路南3幢1单元3层东2号

私人帐户:付乐(财务总监)

农行帐号:6228480718*******74

QQ群号:281910292,群主QQ号:896510896,群员清风托儿QQ号:571385132,分析师赵老师QQ号:123407435,客服18  QQ号:774612209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被举报公司及有关人员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非法经营,推荐股票是国家法律不允许的,承诺给的股票软件、光盘、发票交钱后都没有给。经常发一些虚假信息,(如下图)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券市场。

3、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的行为,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4、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务

5、请求将举报人被骗的3000元依法予以追回。

三、基本过程:

201358日我其中一个QQ群里发布炒股咨询QQ群号281910292,出于好奇我就加了进去,半个月的时间里看到群中天天发布一些涨势非常好的股票的消息。开始我并不心动,至到2013514日群里一个成员名叫“清风”QQ571385132主动加我为好友,问我是否加入了他们的用户我说由于价格高不愿加入,他说他也没有加入,但是看到群中推荐的股票涨势都非常不错,很是动心,准备购买。第三天告诉我他已经加入了,老师给他优惠到3000元,推荐的股票获利后把余款补齐。并且有合同,如果赔了答应退款。第四天告诉我老师推荐的股票涨停了,陆续联系了近十天,他说老师给推荐的股票涨势很好,赚了一万多了,准备把余款补齐。我开始相信了。此期间群主也经常找我私聊,经不住诱惑,我汇了3000元钱。汇款后第二天把我踢出了群说是为了保密。同时给我推荐了客服18 QQ号:774612209及分析师赵老师QQ号123407435并给我推荐了股票,之后股票一直处于下跌状态,我问过群主及分析老师,他们都采取托延战术,开始说是大盘下跌,过二天就会好,后来说什么已经启动了,马上就会涨起来,让我继续持股等待。我等了将近一个月终于醒悟了,找他们退款,他们即采取把我拉黑的手段,消失了,之后QQ号也都改了名字。

四、行骗手段:

1、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冒充机构私募, 群主在群里虚假宣传,捏造事实,造成假象,恶意欺骗,制作虚假交割单,利用群里的托冒充客户自导自演,骗取股民信任,恶意欺诈股民,偷税漏税,骗钱得手后QQ拉黑,踢除。

2、推荐的股票和事先吹嘘的有天壤之别,打着公司的名义,汇款给的却是个人的帐户。答应给的合同发票均不给寄出。

真诚的恳请郑州证监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尚之凯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炒股软件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谢谢!

举报人:滕女士 联系方式:QQ:463607261  TEL:13*******11



此信息来自: 金水区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5 13:2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