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市政工程,让出地,拆了房子无话可说,修路架桥都是为了社会的更好发展;可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中饱私囊,不顾百姓的死活,这还是衣食父母官吗? 新密市未来大道马鞍河村紧邻新密市区,2012年开始占取村民田地开发未来城小区;2013年未来城小区基本即将完工;但是让村民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一夜之间,村民被迫签署房屋拆迁合同,拆迁的赔偿款为每平米490元,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安置房还要让村民给补偿费用,每人3万元,也就是说每平米安置房村民要给到开发商600元。强制签合同,强制拆迁,话说村支书放话不签合同就去单位闹,让村民不能上班,直到你签了为止。貌似还没有过度的安置费。
举个例子:按照一家村民4口人来计算,原有的房屋面积为200平米(最大的);490*200=9万8千元;4口人要补给开发商12万元,12万-9万8千元=2万2千元。也就是说占了农民的地,拆了他们的房,最后还要村民给开发商钱。这还是最少的,基本上农村很多三世同堂的,基本要补给开发商好几万。
商业用地,用来给开发商开发房子谋取私利,前提是农民的利益得得到基本的保障。土地没了,房子也没了,在自己的房子土地的基础上建的房子还要给开发商钱。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没有土地了,可以去外面打工;可是连房子也没有了,没有房子没有土地还要农民给补钱?!农民不期望你能像郑州的城中村一样,一家补给几套房子多多少钱,最起码的房子哪怕让他们有地方住,难道这个过分吗?有听说过开发商占了人家地,拆了人家房子,最后不给人家补偿,反而是农民对不起你,让农民给你钱的吗?村支书各位领导,这样你都愿意让开发商占你的地?你有毛病还是开发商太能耐了?
这是政府规划吗?这是国家政策吗?这是修路架桥建机场?必须要这样做?不做就违背国家利益吗?农民别的都没有,就只有淳朴,如果是为了国家建设,国家发展,农民虽然没有知识,但是会全力配合!
可是,这是商业用地,是开发商谋取私利?村支书,拆迁办,你们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征得村民的同意了吗?开发商给了你们多少利益让你们欺负这些胆小怕事的农民,搞的自己一无所有的?!
也许今天,我只是宣泄一下自己的情绪,也许我可能会莫名其妙的中止我的不满,也许明天就是一条微博,也许有无数种也许。只是我想说的是,网络这么发达,不可能你做的什么事情别人都不知道,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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