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海路勤劳街口西南角的雅鹿羽绒服装店,最近几天在门前摆了两个音箱,每天播送音乐歌曲,严重影响楼上铁路职工上下夜班休息。这种违法现象屡禁不止,请区政府重视。督促执法部门加强治理。
每天这里还有不少流动商贩使用喇叭叫卖,请一并治理。
附: 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附:《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三)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
(四)其他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为。 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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