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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镇公园大地物业乱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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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28 16:46: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新郑发改委

等待时间

18898小时:23分钟

新郑龙湖镇的公园大地,29号交房,5栋楼,40亩地,一个高层小区找了个三级资质的物业,向全体业主收费1.6元/m2/月,想知道是他们把我们当愚民了还是他们自认为他们本身资质很高。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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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30 15:36:23 |只看该作者
已转新郑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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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2 13:12:33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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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4 17:02: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龙湖康桥溪月都2.25一平,还不让公积金贷款。在这平台上寻求帮助的时候,又被那些"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们恶意删帖,世态炎凉啊。看来得寻求媒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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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6 09:13:23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经调查,你反映的公园大地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按每平方米1.6元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情况属实。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但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为公园大地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郑州佳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该小区开盘售楼之前,已经与该小区楼盘开发商郑州市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因此,该合同合法有效,其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具有相应法律效力。郑州佳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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