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森海小区一期物业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从4月11日对小区3至6号楼的卫生不进行清扫,打电话问物业公司他们说由于与前期开发房子的房产商有矛盾没有解决,不再管理这四栋楼的卫生了,物业费业主都是提前交纳的,物业公司有权利这样做吗?我们房管物业管理部门难道对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就不予管理吗?就是这样缺乏责任心和最基本职业道德的公司,竟然在前段时间说他们的资质升级了。现在小区内垃圾遍地,住户情绪很不稳定,与我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形象也极不相符。现在我市东区房地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加强对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的管理,是我们相关管理部门急切解决的一个问题。去年就因为供暖价格问题他们就敢连合起来停止供暖,让我们住户吃尽了苦头,最终还是把相关费用转嫁到了住户头上,没有按照物价部门定的价格执行。当前我们政府提倡建设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如果物业公司连最基本的居民生活需求都服务不了,他们想涨价就涨价,不想服务就不服务,居民连最基本的生活环境都无法保障,我想文明、和谐更无从谈起。希望市政府能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就这件事举一反三,对下步房地产开发和物业公司的管理有切实可行的办法,能给市民安心居住的生活环境,我想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工作中去,使我们巩义的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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