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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鑫之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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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19 19:32: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公安局

工作时间

19277小时:17分钟

尊敬的郑州公安局的领导和同志们你们好
我叫张红蕖,是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受害者,鑫之成软件公司的群是飞飞交流俱乐部群号
134880304群主飞飞qq1402448930我在这个群大约待了一年的时间了,在这一年里,他们天天崔捧他们的股票涨板了或者几个涨停板,什么10万资金就有1万的利润等等,一年的时间给我换了脑,于是咬咬牙交了9880元,汇给了中国邮政银行郑州市分行常卉,账号是6210  9849  1001  0548  443款汇过之后他们传真过来一个单子,也就是一个合同,大概意思就是购买了他们的软件,他们不负责收益,有官司要到郑州市打,就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原来是说跟他们做如何挣钱,现在是一个破软件,不负责收益,因为钱已经汇过去了,所以硬着头皮签了,签完之后就让你退群,之后给我的第一支股票我是赔了400元卖出的,后来我就觉得不对劲上网一查有很多投诉他们的,这才发觉自己上了当,我是723日交款,725日要求退款的,他们不给退,,后来听同命相连的网友们说,有你们这样的一个网站而且很负责任,给有的网友退了款,这才提笔给你们发帖子,打扰你们了真的说一声抱歉,但我们小市民,自己没有能力解决这件事,只好求助你们了,希望给我们退回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并严惩这些不法分子,还郑州市一个晴朗的天空。
                                                                                                                                  此致
                                             再次谢过
                                                                             张红蕖2013年8月12日


公司名称: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26号北晨公寓A6608号附:骗子公司相关信息
  公司名称: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394号楼1单元252502
  公司法人:陈国永
  开业时间:20121229
  注册号:410*******35212
  登记机关:郑州工商局金水分局
  登记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万元
  目前状态:正常经营
收款人:常卉
     开户行:中国邮政银行郑州市分行
     帐号:6210*******10548443
骗子群主号1402448930  骗子客服QQ号:1961337768骗子群主手机号13*******31骗子公司座机号037187097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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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8-22 09:12: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的心情我十分理解,但是案件办理需要有报案、受理、询问笔录、证据收集、侦查等环节,我们版块的交流平台只是方便大家进行一些业务问题的咨询,和收集意见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的工作,不具备办理案件的条件和执法能力,案件方面的问题需要到派出所报案处理。
在此也要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的一些信息,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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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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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6 14:00:57 |只看该作者
收集意见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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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2-23 17:13:57 |只看该作者
请新被骗者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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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2-24 12:52:59 |只看该作者
请新被骗者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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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2-24 13:37:19 |只看该作者
请新被骗者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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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2-1 17:46:11 |只看该作者
请新被骗者加我QQ124894625.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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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2-7 08:08:55 |只看该作者
中纪委第一次公开承认中国存在“团伙性腐败”,较坚持使用半个多世纪的“极少数”是个明显的进步正因为中国“团伙性腐败”已相当猖獗,贪官们深知“一损俱损”,因此抱团,才导致部分案件难查。一些“一把手”被发现有问题却不查,把他们弄到人大、政协后再查,估计也是这个原因。今天《新华网》一篇题为《反贪局长带走部委官员遭对方单位威胁:限下班前放人》的文章,就提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长张京宏在查办一起官员腐败案中,和同事们收到一封涉及这位官员的举报信。但在搜查这名官员的办公室时,竟然出现了同样的举报信。也就是说,对该官员的举报信,受理机关竟转给他个人了。而这样的情况,在当今中国可以说是比比皆是,一些贪官甚至公开叫板举报人,说举报信就在自己手里,然后打击迫害举报人,这也是中国人不敢实名举报的最根本原因。很明显,将举报信转举报对象的官员,一定是这个“腐败链”上的重要一环。
笔者曾经说过,一切腐败的根源,均缘于吏治的腐败。而在中国这样一个极容易将“民主集中制”弄成“‘一把手’说了算,出问题集体担”的官场,由上级任命官员会让偷奸耍滑和“买官”的人更容易上位。因此,就极有必要制定一套防止“团伙性腐败”的措施。比如对“落马”官员,应该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包括提拔他的党委,提名他的上级,和监督他的纪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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