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新农合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分娩婴儿,出生当年可以凭患儿母亲身份证明、合作医疗证以及患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证明,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参合母亲统一补偿标准。由于中原区新农合集中筹资时间从2013年12月1日开始,12月20日结束,外出务工农民的个人参合费用收缴时间可延长至12月25日,因此在2013年12月25日之前出生的新生儿必须缴纳参合费用才能享受报销权利,在2013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可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参合母亲统一补偿标准。如有疑问请拨打中原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电话0371—67654169进行详细咨询。 |